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用户中心
懒人小说 > 都市 > 进狱系男神:特长送人进去吃牢饭 > 第20章 罗大状认真了(求追读~)

“哦,我听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你订婚了,但不爱了,又不想返还彩礼是吧?”

“你不能现在悔婚,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你悔婚的话应当返还彩礼,如果不返还,严重的甚至可能会涉嫌骗婚。”

“所以你还是得跟你的未婚夫结婚,跟他在一起生活几天,时间不用太久,忍十天半个月足够了,然后你就可以去民政局提离婚了。”

“如果担心对方不肯签字的话,你可以想办法激怒他,让他打伱,录下证据,告他家暴,这样就能更加顺利的拿到离婚协议。”

“不但彩礼不用返还,还能分他的房子车子和存款……”

东海市,某公寓内。

林芝心正在给一个付费咨询的客户提供法律建议。

这也是她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虽然咨询费用跟那些律所里的执业律师没法比,但胜在客源广,而且线上咨询嘛,也好糊弄。

反正来钱还是挺容易的。

打发了这个客户之后,林芝心随手打开抖音。

然后……就看到了某个熟悉的Id。

【刑者9527:我就是上面的“刑者”、“刑者来也”、“刑者无界”和“刑者666”,虽然没人邀请但我还是来了。人在法院,刚刚宣判,地铁偷拍事件的始作俑者朱某,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七年!这位林律师,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看到这个回复,林芝心不由冷冷一笑。

心想这下你可撞到枪口上了。

立刻迫不及待地回复道:“咱就是说装逼撞到别人擅长的领域是一种什么体验?说你是法盲你还不承认,非要在我这里上蹿下跳当那个显眼包。来你说说看,就发俩视频,成立诽谤罪还能理解,那寻衅滋事罪是什么鬼?你要不要看看自己在说什么?算了,我很忙,法盲别来沾边谢谢!”

说完,直接拉黑。

心情美美哒。

前面几次拉黑,多少有点“说不过就禁言”的感觉。

但这次不一样。

这次可是找准了关键,把对方的言论彻底驳倒。

并且拉黑了之后,对方还不能删评,只能永远挂在那里,出尽洋相。

但是很快,林芝心就发现自己错了。

【刑者求真:我就是上面那一堆“刑者”。说不过就拉***惯了,不过没关系,咱有的是小号。这位林律师,从你刚才的回复中,我已经很清楚地看出来了,你才是法盲。十年前发布的《两高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中……】

罗大状坐在律所里,免费给林芝心来了一次在线普法。

学法,不是说你把刑法、民法典等几部主要法律,或者说专攻领域的法律学明白就完事儿了。

还有各种司法解释你不得了解清楚?你不得时刻充电?

法律条文不可能把所有情况都规定清楚,而法律呢又讲究“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因此就需要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实践的丰富,来不断对已有法律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说明。

司法解释就是干这个的。

很显然,这位林芝心律师并不知道这个司法解释,所以她觉得网络诽谤会成立寻衅滋事罪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而这,也恰恰暴露了她对法律的了解和认知严重不足的事实。

结果毫无疑问的,罗大状再一次被拉黑,并且林芝心还在那边说什么“无图言x”之类的话。

罗大状再次换号评论。

这次更是直接把司法解释的内容,还有判决书拼接到一张图片里,发在了评论区。

然而有些人那个嘴啊,硬到啥程度呢,就算搁岩浆里泡个澡都能完好无损。

“p图真是一把好手,看出来了你不是律师你是美工才对,拉黑了!”

这是被拉黑的第几个号了?

罗大状也懒得数。

经过这几番交锋,对方是个什么成分,罗大状基本已经摸清楚了。

没必要再跟她辩论下去。

罗大状确实在辩论这方面有着常人难以想象和理解的坚韧,但那也要分人。

对方分明就是个半瓶水,还是个嘴硬的半瓶水。

确实需要给她好好普普法。

不过得换一种方式。

对于罗大状来说,最好的普法方式,那就是送进去!

于是,

他打了个电话。

“小黑,给我查一个人……”

……

另一边。

姜禹回到家中,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而过,产生了一个想法。

(?????)

为什么现在网络诽谤、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

说到底,还是因为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的威慑力不够!

很多人在造谣传谣、网上喷人的时候,压根儿就没意识到自己在犯罪。

即便意识到了,也会觉得……无所吊谓!

反正这是网络又不是现实。

现实中你闹事、打人那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就算不坐牢,拘留几天没毛病吧?

可网络上呢?

怕个卵啊!

难道我骂他两句,他还能顺着网线过来找我不成?

因此网络上“你报警吧”也成为一句专门用来嘲讽别人的话。

也因此,某些人在网上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无法无天!

作为网络诽谤和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姜禹深刻地知道这有多么可怕。

因此他决定现身说法,用自己维权的整个过程和最终结果,来给全网普普法。

顺便涨点粉当个小网红也是很不错的嘛。

说干就干,姜禹立刻把新买的华为手机架好,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始拍视频。

“各位抖音的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姜禹,也就是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地铁偷拍事件’的当事人之一。”

面对镜头,姜禹缓缓开口。

“在上一期视频中我就说过,我会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权,当时评论区还有不少人在那边阴阳怪气,觉得我是在搞笑。”

“但今天我要说的是,我真把对方给告了!”

“先简单描述一下‘地铁偷拍事件’的来龙去脉吧……”

姜禹把事情的经过大概讲述了一遍。

接着道:“我明明什么都没做,却遭受这无妄之灾,如果不是在那之前碰巧发生了交通事故,因祸得福拥有了证据,只怕我已经彻底社死,将会永远背负着‘变态’的骂名,人人喊打!”

“虽然最终我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但,这口气我咽不下去。”

“所以我请了律师,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今天,终于判了。”

“小仙女成立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喜提七年有期徒刑,去了一个包吃包住、规律作息、每天锻炼身体、养成良好作息习惯的地方!”

姜禹双手捧着判决书在镜头前展示了一遍。

随后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

“只有当亲身经历过之后,才会对‘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这句话有更深刻的体会。”

“法律上讲究‘谁主张谁举证’,但为什么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在某些特定的人群中,这句话就不成立了呢?”

“有人要说了,啊,没有哪个女孩子会用自己的清白来诬陷他人。我可去NmLGbd吧,没有?嗯?你再说一遍有没有?”

“……”

一番不吐不快之后,

姜禹目光直视着镜头,语气凝重地说道:

“在此我想提醒大家,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上乱说话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谨言慎行,与人为善,与己为善。”

“……”

视频拍摄完成。

姜禹稍作剪辑,便直接上传抖音。

《诬陷我偷拍,还曝光我照片?反手自诉送进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启体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